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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精准康复——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要:
发布时间:2018-06-12 18:02:25 作者:林庆焰 来源:仙游县残联 浏览次数:84 【字体:大 中 小 】
仙残联〔2018〕39号
仙游县残疾人联合会 仙游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精准康复——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及省、市、县实施方案,推进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县残联、财政局共同制定了《精准康复——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仙游县残疾人联合会 仙游县财政局
2018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精准康复——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联发〔2016〕27号)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精神,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比率,推进我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在2017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基础上,统筹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县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和其他部门相关的医疗救助项目专项资金,继续完善我县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
(二)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残疾人康复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接受精神疾病住院治疗和康复。
(三)经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
“三无”精神病人等民政部门已全额救助人员、享受当年度残疾人机构托养补助的、0-6岁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这些对象不列入本项目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本项目为一年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人。
三、补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申报
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仙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补助对象《残疾人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之页)复印件;
2.住院证明材料;
3.住院费用发票(原件)或有关部门补助后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结算清单。
(二)审核
乡镇(街道)残联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及《仙游县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资金发放表》,并收集相应的补助材料报送县残联审批。
(三)审批
县残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核定补助金额。患者住院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和有关部门补助后个人自付部分不足2000元的,按个人自付部分的实际额度予以补助;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补助。
(四)补助
县残联审批之后,协同县财政局于次年一月份,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各乡镇(街道)财政专户。各乡镇(街道)务必在收到补助资金30日之内通过金融机构汇款方式直接向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发放补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补助政策全面落实,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完善基础信息。各乡镇(街道)残联要做好受助对象信息录入精准康复服务系统工作,建立项目工作档案,将项目工作资料和受助对象的相关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项目实行户籍所在地残联负责制,要紧密配合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合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使该项目补助政策家喻户晓,为补助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本通知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仙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仙游县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资金发放表》
附件1
仙游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 年度)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残疾人证号 | 家庭住址 | 镇 村(居) | ||||||
残疾类别 | 视力□ 听力□ 肢体□ 智力□ 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
残疾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 |||||||
监护人姓名 | 与患者关系 | 联系电话 | ||||||
家庭经济状况 |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贫困户(建档立卡)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 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
康复需求项目 |
(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需求评估意见”) | |||||||
残疾人或 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社区(村) 委会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残联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县残联 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审批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 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村)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县残联,由县残联审批并留存。
2. “康复需求项目”栏,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填写。
附件2
仙游县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补助资金发放表
(20 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残疾证号 | 家庭住址 | 监护人姓名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联系电话 | 银行卡号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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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家庭住址:填写某乡(镇)某村(居);2、联系电话:填写监护人的固话或手机;3、发放资金银行名称:_________